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软件测试。
3.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诚信复试承诺书》,按工作人员安排,通过指定软件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各环节。考生应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4.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明亮的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严禁任何其他人员进入,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除我校或招生学院明确指定和允许的证件资料和备品外,考试场所严禁存放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及其他具有存储、收发、查询功能的设施设备等。
5.整个复试期间,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保证考生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且清晰可见。考生应免冠、不得佩戴口罩、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6.面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手部动作保持在视频区域内,严禁使用耳机或身体离开座位(视频区域)等行为。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7.考试过程中,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时,考生可请考官重述有关问题。若经调试后仍无法继续完成复试的,则由复试小组按规定程序裁定并处理,并将情况上报研招办。
8.网络复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私自离开视频现场或中断视频,因网络或设备故障中断的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由现场复试小组确定继续、重新或者终止复试,并将情况上报研招办。
9.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录屏或截屏。
10.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指令离开网络复试现场,不能再次进入。
11.严禁私自保留或向他人透露复试相关内容。
12.如考生不按规定参加复试(包括无故不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报到、资格审查、设备及考场环境测试等),则视为其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当天,中途断线考生在本测试单元全部结束前仍未恢复连接视为考生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复试专业全部考生复试结束之前,未能联系上的考生,即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不予补复试。
13.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考试法律法规,不得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否则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