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为规范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经法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工作办法。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于2020年5月26日至5月30日进行。调剂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及准备
1.复试形式
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的形式进行,统一使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复试系统(网址http://49.122.0.149/)。
2.考生准备工作
(1)准备远程复试的设备。考生需要准备两台设备(带摄像功能的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等)才能参加考试。考生要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Zoom会议平台(下载地址:https://cernet.zoom.com.cn/download)。
(2)复试环境。准备安静的应试房间,需要具有良好照明条件和稳定的网络;房间内要有简单桌凳,桌面保持干净整洁;确保摄像设备能完整清晰拍摄到桌面、考生上半身和房间背景,不得有任何遮挡。
(3)答卷与复试文具。考生须提前从在线复试系统或学院网站上下载答卷模板并打印多份备用,并备好考试用笔等文具,使用前须向监考老师双面展示答卷及文具无任何标记。
(4)个人证件。考生提前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提前下载打印《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签订后扫描或拍照,并按照学院通知要求提交电子版。
(5)设备安装及调试。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生端两台设备均开启摄像头。
【主机位】:考生本人须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耳机、耳饰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斜后方成45°拍摄(后方拍摄的设备须关闭音频,防止回音影响复试),并保证考生端的【主机位】屏幕能够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考生要提前关闭好移动设备的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复试工作正常进行的应用程序。
范例:(各位考生可视自身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二、复试资格审查
1.各类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如下: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初试准考证(电子版),提交政审表(扫描件)(见附件)。除以上材料外,各类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在校生证明(扫描件)或学生证(学生信息页及注册页扫描件)。
(2)非应届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自考本科已取得毕业证者无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2000年以前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学历证明(电子版)。
(3)自考本科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专科阶段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自考办开具的自考生成绩单(扫描件)。
(4)专科生:专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科阶段、电子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科阶段、电子版)。
(5)专项计划:我校仅接受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该计划考生除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交以上四点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扫描件)。
2.考生应将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文档请务必按“资格审查+专业+姓名”命名),并于5月27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874997145@qq.com。
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留存,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及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复试过程与纪律要求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考生应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2.复试前,考生要在规定时间按照学院要求,完成随机抽取复试次序,登录指定复试平台会议室。正式开考前,面部正对【主机位】摄像头,向学院工作人员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我院将利用技术平台实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进行综合比对,通过后进入正式复试环节。
3.复试期间,严禁考生以外的人员进入房间。考生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除我校或学院明确指定和允许的证件资料和备品外,考试场所严禁存放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及其他具有存储、收发、查询功能的设施设备等。
4.整个复试期间,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保证考生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且清晰可见。
5.考试过程中,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时,考生可请考官重述有关问题。若经调试后仍无法继续完成复试的,则由复试小组按规定程序裁定并处理。
6.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私自离开视频现场或中断视频,因网络或设备故障中断的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由现场复试小组确定继续、重新或者终止复试。重新测试时应更换该测试单元试题,不得与之前试题内容一致或雷同;中途断线考生在本测试单元全部结束前仍未恢复连接视为考生放弃考试资格。
7.每个科目或单元的测试时间终了,考生务必第一时间按要求提交复试结果,否则取消该科目或单元成绩。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指令离开网络复试现场,不能再次进入。
8.如考生不按规定参加复试(包括无故不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报到、资格审查、设备及考场环境测试等),则视为其主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复试专业全部考生复试结束之前,未能联系上的考生,即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不予补复试。
9.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录屏、截屏和直播。严禁私自保留或向他人透露复试相关内容。
10.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考试法律法规,不得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否则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11.考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2.复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复试内容
1.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测试(面试)、英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2.专业课笔试试卷分数为 100 分,时间为 60分钟。
3.专业综合测试以面试形式为主,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学研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掌握和综合运用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人文素质等。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4.英语能力测试包括口语和听力两个单元,测试时长不得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听力和口语能力分别打分,其中听力满分 60 分,口语能力满分40分。
5.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应从学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允许面试教师在此基础上对考题进行拓展;同一学科、专业各测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6.同等学力人员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形式均为笔试,每门满分为 100 分,每门考试时间为 60分钟。
五、复试成绩计算及要求
1.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 20% +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 50% + 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 × 30% 。
2.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5 × 60% +复试成绩 × 40%。
3.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科目中任何科目或单元缺考、白卷的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单科在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七、复试工作其他事宜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或学院通知要求执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政策、学校相关要求不一致时,按国家政策、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0年5月26日